妻子努爾古麗患有嚴重疾病,丈夫尤努斯拒絕支付妻子治療的費用,一怒之下,努爾古麗將尤努斯告上法庭,要求分割婚內夫妻共同財產。近日,溫宿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該起分割婚內夫妻共同財產糾紛案。
  法院經審理查明:努爾古麗與尤努斯於2001年經人介紹相識並辦理結婚手續,2002年8月和2004年12月 分別生育長子努爾買買提、女兒古麗扎帕。2003年2月努爾古麗經醫院診斷患上乳腺癌並一直在化療中。2014年4月份尤努斯變賣了部分家產及用固定資產以老婆病重為名貸款,經常在外賭博且夜不歸宿,對努爾古麗的醫療費用確不管不問。
 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,承辦法官考慮到努爾古麗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醫治,而尤努斯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,故努爾古麗請求分割婚內夫妻共同財產,符合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〉若干問題的解釋(三)》第四條第(二)項的規定,遂對該案進行調解,經過多次溝通,最終在開庭前,促使努爾古麗與尤努斯某達成調解協議對家庭財產予以分割。
  溫宿縣人民法院 何清潔  (原標題:賭徒丈夫拒付妻醫療費 妻訴分割婚內財產獲支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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